2018年,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其中,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以下简称338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9.3%,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汾渭平原PM2.5浓度同比分别下降11.8%、10.2%、10.8%。
具体来看,全国338个城市中有121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全部城市数的35.8%,同比上升6.5个百分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50.5%,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PM2.5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2018年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71.0%,同比上升3.1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6.7%,同比下降1.6个百分点。此外,2018年全国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向好,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和活性磷酸盐。417个点位中,一类和二类海水比例合计为74.6%,同比上升6.7个百分点。
在生态环境质量方面,2018年监测的2583个县域中,植被覆盖指数为“优”“良”“一般”“较差”和“差”的县域分别有1783个、507个、172个、74个和47个,分别占国土面积的45.4%、12.6%、8.5%、11.7%和21.8%。
在气候变化方面,据初步核算,2018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同比下降4.0%,超过年度预期目标0.1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