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强化督查,河北省明确各驻市环境监察专员对监察区域负总责,按市成立大组,并向每个县(市、区)派驻1个小组,共计成立168个专项督查组,查企督政相结合,重点检查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安排部署、治理措施、管控措施落实情况,交办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开展执法专项行动,河北省成立了44个省级现场执法组、129个市级交叉执法组、6个监测组、1个无人机飞检组,重点检查企业,以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秋冬季攻坚方案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对无环保手续、无证排污、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期间超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采取关停(查封)措施,对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查重处。
开展巡查督导,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成立了11个组,均由厅领导带队对各强化督查组和执法检查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导,对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对相关问题提出问责建议或追责问责。
连日来,各行动组每天进村入企,访政府询部门,查企与督政相结合,明察暗访,突查夜查,推动了攻坚行动扎实开展。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多次召开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执法调度会,通报检查情况,分析各地存在的突出问题,调度行动进展。
截至3月9日,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启动以来,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累计检查企业(点位)1.39万家(个),走访部门858家,发现问题3618个。